当前位置: 首页 / 党的建设 / 党建专题

中农集团党史学习教育专题二 |红色供销百天读㊿ 农村代购代销店的发展与变化

编辑:王海涛 发表时间:2021年5月30日点击:32

代购代销店

简称“双代店”,是基层供销合作社委托村或农户开办的商店。主要代销日常生产、生活商品,代购农副产品和废旧物资,开展由供销合作社委托其向农民提供的各项服务。其资金来源大部分由基层供销合作社拨付,或由村、农户自筹。代购代销员由村里选派,实行亦农亦商的劳动制度,受供销合作社和村的双重领导。其劳动报酬,从其购销额提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内解决,由“双代店”直接与供销合作社结算。

“双代店”是基层供销合作社经营网点的组成部分,要执行国家的政策、计划、价格和制度。其业务特点是:(1)通常不需要垫付大量流动资金。(2)“双代店”的收入主要靠收取一定的手续费。(3)有关费用、税金,要按与委托方签定的合同或协议办理。[1]

 

1971年12月10日,北京郊区卢沟桥人民公社社员在供销合作社选购日用品。

国务院领导对代购代销店的重视

农村代购代销店的发展,得到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视。1973年5月11日,李先念副总理写信给商业部部长范子瑜说:栖霞县代购代销店的调查,也算是农村社办商业的一种形式。他要求收集这方面资料,印发各地广为传播。在一次会议上,他再次强调农村商业只要把代购代销店搞好,不增加脱产人员,一样能把城乡物资交流搞得更好。

根据李先念意见,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基层工作局编辑了《办好农村代购代销店》一书。

国务院《参阅文件》刊登了山西省曲沃县西常公社办代购代销店的经验。《人民日报》开辟专栏介绍了代购代销店典型。

人民日报(1973年8月24日)《认真办好农村商业》专题介绍山东栖霞县办好农村代购代销店,山西曲沃县西常公社等内容。

农村代购代销店的发展

农村代购代销店,是依靠群众办商业的一种好形式,是多快好省地发展农村商业网点的重要途径。对支援农业生产,方便群众购销,活跃城乡物资交流,起了很好的作用。

上世纪50年代初期,在对私人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安排一部分集镇上富余的小商小贩到没有或商业网点少的农村,当时称为下伸店或代销代营点,为供销合作社代购代销。农村代购代销店就是在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1954年全国有代购代营点14267个。当时农村商业网点大部分集中在集镇,集镇以下的农村很少,这部分店下伸后,既安排了小商小贩,又方便了农民买卖,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到1957年已发展为36668个。

1965年,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调查组总结了山东省栖霞县采用亦农亦商办法新建农村代购代销店的经验。该县建立代购代销店166个,由原来平均5.16个村、2670 人有一个商业网点,改变为平均3个村、1550人就有一个点,全县有一半群众不出村就可以买到生活必需品、出售零星土副产品和废旧物资。其余群众买卖东西一般不出3华里,大大方便了群众,群众称赞说“拿出个把人,方便一个村。”

同年,中央财贸工作会上进一步肯定了代购代销店的组织形式。1965年底代购代销店发展为120142个。

1966年初,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发出关于巩固加强代购代销店的指示。1972年初,商业部(总社已与商业部合并)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商业的若干问题》(征求意见稿),提出积极发展和巩固代购代销店,明确它是依靠群众解决商业网点和人员不足的一个有效途径。这一年代购代销店发展为286917个。

代购代销店的发展,在方便群众购销的同时,也出现一些赊销挪用、经营不善等问题。为了加强管理,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于1975年12月颁发了《农村代购代销店管理办法》,从性质任务、建店原则、经营范围、资金、经营管理等方面,用制度形式肯定下来。规定:代购代销店是生产大队接受国家委托办的社会主义商业,是供销合作社网点的组成部分,店由生产大队管,人由贫下中农选,资金由供销合作社拨,执行国家规定的政策,为供销合作社代购代销。同时规定代购代销店要遵守财经纪律,反对贪污盗窃,纠正不正之风,做到“七不准”。年底,代购代销店发展到321698个,代购代销员384305人。

1978年,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在四川绵竹召开了建立代购代销店以来的第一次全国性会议,介绍了先进经验,进一步明确代购代销店的经商、任务和办店经验。从这以后,农村代购代销店的店数、人数日益增多,作用越来越大。1978年底代购代销店发展到433114个,代购代销员669924人,都是建店以来最多的一年。代购代销店购销总额1979年为84亿元,比1976年的56亿元增加50%,占基层供销合作社营业总额的15%,占同类商品的40%—50%,占农民日常必需的食盐、煤油、火柴、小百货和收购的小土产、小药材、小畜产、废旧物资的60%—70%。

农村代购代销店的建立和发展,弥补了供销合作社网点之不足。根据《义乌县供销社志》记载:1980年浙江义乌全县739个生产大队,就有389个代购代销店。群众反映说,“办好一个店,方便一大片。”这些“双代店”,把几分几角向社员收购来的废旧物资,自搬自运送到供销合作社收购点,然后又把员生活必需品运回农村供应,为满足社员群众生活需要,和解决社员群众困难做出了一定成绩。

之后,农村市场出现多种经济成分,多条流通渠道。各地对代购代销店作了一些调整,有的改为供销分店,有的由合作商店下伸店代替,有的撤并了一些,少数地方改为个人承包,与供销合作社脱钩。从此,店数人数逐渐下降。

1991年5月,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在四川专门召开会议,论代购代销店如何发挥作用,开展综合服务问题。这次会议把代购代销店名称改为村级综合服务站,制订了管理办法。

[1] 王文元,夏伯忠。新编会计大辞典

(参考资料:《中国供销合作社70年大事典》《中国供销合作社发展史》)